為更好關愛社會弱勢群體,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展示縣域愛心商家、愛心人士扶貧幫困、無私奉獻的良好美德,使全社會的愛心永恒傳遞,特成立京東新城網愛心聯盟。該聯盟以京東新城網站和微信為展示平臺,將求助對象和愛心商家融為一體,積極開展愛心公益活動,特制訂章程如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京東新城網愛心聯盟;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本團體是由京東新城網牽頭,熱心慈善事業的商家自愿參加的非營利性公益慈善社會自發組織,為純公益性質;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接受貧困個人、家庭的救助申請,接受愛心商家的幫扶意愿申請,為愛心商家和弱勢群體牽線搭橋,使弱勢群體和愛心商家形成結對幫扶救助,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京東新城網愛心商家和被救助對象及社會各界監督;
第五條 本團體的駐所:河北省廊坊市大廠回族自治縣京東新城網編輯部;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所有工作人員為京東新城網工作人員和各商家成員單位派出的志愿者或個人志愿者,無任何工資報酬;
第七條 本團體主要業務范圍是:
(一)接受社會弱勢群體個人的救助申請、登記和情況核實;
(二)接受愛心商家的愛心幫扶意愿申請,并進行登記備案;
(三)牽線搭橋,使愛心商家、弱勢群體或個人,形成長期化、常態化的幫扶救助;
(四)節假日或定期策劃組織愛心商家開展幫扶救困活動,積極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政府組織的扶貧、救濟、撫恤工作;
(五)記錄見證商家的愛心救助活動,在每次的救助活動過程中,聯合縣“報臺站網”等新聞媒體,予以重點報道;
(六)發展愛心商家,對愛心商家通過媒體予以形象展示宣傳。
第三章成 員
第八條 本團體的成員為愛心商家和愛心人士;
第九條 加入條件
申請為成員的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章程;
(二)愿意履行成員義務,自愿申請加入本團體;
(三)愛心商家成員必須是依法注冊的合法商業、企業單位;
第十條 成員加入程序
(一)申請為聯盟成員的,需認真如實填寫愛心聯盟成員登記表,并提供一份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后,方可加入;
(二)由聯盟頒發京東新城網愛心聯盟愛心商家牌匾;
第十一條 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愛心商家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參加本團體的重大活動的權利;
(三)享有京東新城網及微信平臺對其進行宣傳推廣的優先權;
(四)享有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享有向本團體反映情況和意見,提供有關資料的權利;
(六)享有向本團體推薦符合條件的弱勢群體個人或家庭的權利;
愛心商家成員履行如下義務:
(一)有維護本團體的聲譽的義務;
(二)有積極主動幫扶救助對象的義務;
(三)有積極參加本團體舉行的幫扶救助等各類活動的義務。
第十二條 成員退會
(一)愛心商家成員自動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交回牌匾;
(二)愛心商家成員一年內未參加一次愛心幫扶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愛心商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締或倒閉破產的,本團體取消其成員資格;
(四)嚴重違反本團體的章程制度,損壞本團體的名譽的,予以除名;
(五)所有成員的入會退會都在京東新城網站上予以公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利機構為愛心聯盟大會,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直選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
(三)決定和終止事宜;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愛心聯盟大會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愛心聯盟大會每屆1年
第十六條 愛心聯盟秘書處設在京東新城網,統籌協調幫扶救助工作;
第五章標志
第十九條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經2015年7月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