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生態環境,防止空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做好全縣秸稈、垃圾禁燒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縣范圍內全年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二、對焚燒秸稈、垃圾造成大氣污染的,由各鎮人民政府、北辰街道辦事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對焚燒秸稈、垃圾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
四、對焚燒秸稈、垃圾,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禁燒工作,積極監督舉報違法點火行為。讓我們共同攜手、一起努力,杜絕露天焚燒違法行為,共建美好家園。
特此通告。
監督舉報電話:
大 廠 鎮:8950116 夏 墊 鎮:8863013
祁各莊鎮:8931506 陳 府 鎮:8982830
邵 府 鎮:8961984 北辰街道:8857979
高 新 區:5277129 農業園區:8364262
縣生態環境分局:8824975 縣公安局:110
大廠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