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佳節(jié)期間,全縣大型群眾聚集性活動增多,旅游、住宿、購物、餐飲、娛樂等公共場所、景區(qū)人員聚集、物流集中,火災風險加大。大廠縣消防救援大隊在此提醒社會單位和廣大居民群眾節(jié)日期間勿忘消防安全。
一、社會單位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節(jié)前消防安全檢查,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節(jié)日期間加強值班值守,強化對重點部位的檢查、巡查,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確保遇有險情迅速處置。
二、企事業(yè)單位應落實重點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會報警、會引導疏散、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依法依規(guī)舉辦各類民俗、節(jié)慶、演出等群眾性活動,場地設置、電氣設備要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要求,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加強人員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全力確保消防安全。
四、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區(qū)、賓館飯店等場所要嚴格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固有宣傳設施對游客開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嚴禁違規(guī)用火用電。
五、餐飲場所要加強燃氣安全檢查,制定燃氣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防范燃氣事故發(fā)生。
六、居民要注意安全用火、用電、用氣,不在陽臺、樓道、樓梯堆放可燃物,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非法改裝電動車,電動車不“人車同屋”、“進樓入戶”、“飛線充電”;教育孩子不玩火,外出做到“三清三關”。
七、嚴禁違反規(guī)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嚴格控制點火源,對易產生電火花、靜電積聚的部位要加強巡查。
八、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檢查、巡查,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管控,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
九、駕車外出,提前檢查車輛的油路、電路,隨車配備滅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在儀表盤上放氣體打火機、空氣清新劑、滅蚊劑等受熱膨脹后易引起火災的易燃易爆物品。行車時主動避讓消防救援車輛,嚴禁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十、進入賓館、酒店、商場等公共場所,要注意熟悉所在場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線,留意滅火器、防煙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災要迅速逃生,不可貪戀錢財,更不能返回火場。
十一、旅游過程中時刻注意防火。在景點、森林公園等地點游玩時要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不能隨意丟煙頭,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不在景區(qū)亂停放車輛以免堵塞消防車通道。
十二、遇到火災時,應及時撥打119報警。
來源:大廠回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