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解讀: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本網訊 記者周少紅)《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解讀,今天播發: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健全國家安全體系
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構建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
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
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
建立健全周邊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權益。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健全維護海洋權益機制。完善參與全球安全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