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雖小,起火后危害不得了!河北新聞聯播報道,針對這一社會治理難題,新修訂并將于11月9日起實施的《河北省消防條例》對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等高危行為進行了約束: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攜帶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今年5月以來,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6760起,其中超過一半的電動車火災都發生在夜間。不少車主貪圖省事,經常會在睡前將電動車放在樓道或者客廳充電,深夜至凌晨睡熟時,一旦發生火災,很難及時發現。
電動自行車一旦起火危險性極高,用四個字來概括就是:快、熱、毒、炸。如果是樓道內的電動車火災,起火后90秒樓層溫度可達200攝氏度,120秒后電動車開始爆炸,濃煙將會籠罩整個樓道,釋放大量有毒煙氣并迅速蔓延,短時間內就會致人中毒窒息死亡。
萬一遇到電動自行車起火該怎么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切斷電閘,防止觸電、漏電事故發生;使用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潑灑在起火點進行滅火;如果火勢緊急,難以控制,要迅速撥打119報警電話尋求救援。
來源: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