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強耕地保護提升耕地質量完善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
(2024年4月24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耕地保護提升耕地質量完善占補平衡的意見》精神,嚴格耕地保護,規范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提高耕地生產能力,穩步拓展農業生產空間,有力維護糧食安全,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層層壓實耕地保護責任
(一)嚴格落實黨政同責。省委、省人民政府對全省耕地保護負總責。市縣黨委、政府要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作為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對轄區耕地保護、利用和監管負責,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將耕地保護作為系統工程,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確保耕地保護紅線決不突破。推動鄉鎮黨委、政府履職盡責,完善綜合防控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加強部門共同監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職責對耕地保護工作強化監督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耕地保護相關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確保糧食播種面積。林草部門負責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綠化任務,科學實施國土綠化。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在規劃編制、項目審批和建設實施過程中嚴格保護耕地、依法依規用地、節約集約用地。
二、嚴格耕地用途管制
(三)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約束。落實河北省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逐級分解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落實到地塊并上圖入庫,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結合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開展土壤農業利用適宜性評價;通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優質耕地恢復補充等措施,統籌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保護,推進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整合調整,促進集中連片,優化耕地布局。
(四)嚴格控制新增占用耕地。從嚴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優化項目選址選線,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嚴控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和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系統謀劃農業結構調整,加強引導監管,確保規范有序。
(五)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持續降低單位GDP地耗。推進批而未供、閑置土地處置和低效用地再開發。統籌開展農村地區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有效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研究探索地上地下空間高效利用,提升單位面積投入產出水平。大力推廣節地技術和模式,推動存量換增量、地下換地上、資金技術換空間,從源頭減少耕地占用。
三、全面提升耕地質量
(六)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合理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建立健全農田建設工程質量檢驗體系,完善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手段,細化制度措施,強化建后管護,確保建一畝成一畝。
(七)抓好鹽堿地綜合利用。充分挖掘鹽堿地開發利用潛力,加強現有鹽堿地改造提升,有效遏制耕地鹽堿化趨勢。統籌考慮鹽堿地分布、鹽堿程度、水資源情況、產業結構等因素,突出區域特色,分類分級利用鹽堿地,堅持“以種適地”同“以地適種”相結合,努力在關鍵核心技術和重要創新領域取得進展。
(八)探索完善耕地質量建設保護制度。健全耕地質量調查評價制度機制,建立長期定位監測網點,對耕地質量指標和變化情況開展監測,全面掌握區域現狀、變化趨勢和承載能力。定期開展耕地質量變更調查評價和綜合評價,編制發布耕地地力變化狀況報告,強化地力提升保護措施。完善耕地質量保護與建設投入機制,做好資金保障。
(九)強化政策引領和技術創新。加大農業科技研發投入力度,推動現代耕作技術應用,加強耕地灌排保障體系建設,開展退化耕地治理,實施有機質提升行動,推廣糧食生產綠色高產高效技術,在適宜區域推行保護性耕作模式,促進用養結合,保持和提升耕地地力。實施適度規模經營,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糧食種植比較收益。加強撂荒耕地治理利用,摸清底數,因地制宜分類復耕,盡快恢復生產。積極開發各類非傳統耕地資源,加強現代化都市設施農業建設,發展立體化種植,推廣無土栽培,推行智能化管理。
四、推進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改革
(十)優化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嚴格落實國家和有關部委關于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相關政策。將非農建設、造林種樹、種果種茶等各類占用耕地行為統一納入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落實補充耕地責任;沒有條件自行補充的,非農建設要按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補充耕地堅持以恢復優質耕地為主、新開墾耕地為輔的原則,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內禁止新開墾耕地,嚴重沙化土地、重點沙源區、沙塵傳輸通道、25度以上陡坡、河湖管理范圍及重點林區、國有林場等區域原則上不作為補充耕地來源。各類實施主體將非耕地墾造、恢復為耕地的,符合規定的可作為補充耕地。堅持“以補定占”,在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前提下,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穩定利用耕地凈增加量作為下年度非農建設允許占用耕地規模上限,對違法建設相應凍結補充耕地指標。
(十一)健全占補平衡落實機制。加強對耕地占用補充工作的統籌,完善責任落實機制,補足補優耕地。將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統一納入省級管理平臺,從嚴規范程序,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嚴控調劑規模,指標調劑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堅決防止和糾正單純追求補充耕地指標、不顧自然條件強行補充的行為。生態脆弱、承擔生態保護重點任務地區的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分類分主體制定耕地開墾費等費用標準并及時調整,統籌安排資金用于耕地保護與質量建設。各地可按規定對未占用耕地但已實施墾造或恢復耕地的主體給予補償。
(十二)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認真落實國家和有關部委關于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有關規定,強化剛性約束,確保墾造和恢復的耕地符合高標準農田建設要求;完善補充耕地后續管護、再評價機制,將補充耕地后續培肥管護資金納入占用耕地成本;補充耕地主體要落實后續培肥管護責任,持續熟化土壤、培肥地力,防止退化撂荒。
五、嚴格耕地保護執法監督
(十三)嚴懲違法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各類亂占破壞耕地違法行為,發揮警示作用,形成有力震懾。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規律、循序漸進,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十四)密切協調聯動。強化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的協作配合,強化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刑事司法工作銜接,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司法建議等作用,依法懲處破壞耕地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強化監督執紀,嚴肅查處違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責任、腐敗和作風問題。
堅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耕地保護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把耕地保護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有力有效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加強協同配合,積極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實耕地保護經濟獎懲機制,健全糧食生產利益補償機制和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價格、補貼、保險政策。要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做好耕地保護法律政策宣傳解讀,為調動保護耕地、種糧抓糧積極性、主動性營造良好氛圍。
來源: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