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張娜)消防宣傳月,每天一個消防安全小知識,今天,帶大家了解一下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報廢要求。
常見滅火器使用方法
記住四字口訣“提、拔、握、壓”。提:提起滅火器搖一搖。拔:拔出滅火器的保險銷。握:握住噴管對準火焰根部。壓:保持適當距離(一般4-5米,干粉2-3米),按壓手柄。
滅火器報廢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1.筒體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總表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3.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4.存在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現象;
5.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滅火器;
6.不能確認生產單位名稱和出廠時間,包括銘牌脫落,銘牌模糊、不能分辨生產單位名稱,出廠時間鋼印無法識別等;
7.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8.被火燒過;
9.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最大報廢期限。
滅火器除因設計或損傷問題需要報廢外,水基型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6年,干粉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12年,即必須進行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