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張娜)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廊坊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對在建工地消防車通道管理及相關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要求,下面,我們一起來學習。
1.在建工地消防車通道如何管理?
《辦法》明確,建設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在建工程由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管理時,建設單位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現行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車通道,并設置醒目標識,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辦法》對法律責任是如何明確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車通道用途或者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消防救援、公安、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管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查處。
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負有消防車通道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車通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