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廠回族自治縣
2015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
《大廠縣醫院院報》 本期發行日期:2015年6月1日 點擊:1051次
按照省衛計委、省財政廳文件要求,2015年度新農合的籌資標準為個人繳納110元,中央、省、市、縣財政補助每人380元,合計為490元。
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一級醫院住院起付點為 100 元,可補償金額在100 元以上的部分按90%補償;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站住院起付點為300元,可補償金額在300元以上的部分按78%補償;縣中醫醫院住院起付點為200元,可補償金額在200元以上的部分按78%補償。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1000元,可補償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補償。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2000元,可補償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5%補償。省外三級及以上或其他醫院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4000元,可補償金額在4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5%補償。
新生兒出生時不在繳費時限內的(201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隨其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待遇,發生的補償費用與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計算,直至達到最高封頂線。新生兒當年免繳個人參合費用,不統計為當年新農合參合人數,各級財政不追加補助資金。
計劃內正常產住院分娩在落實國家補助300元的基礎上,新農合再按每例5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總費用不足800元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補償。剖腹產按每例8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
參合患者每人每年補償額累計最高12萬元。封頂線全年累計計算,包括住院補償、正常產住院分娩補助、一般門診統籌補償、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補償和大病二次補償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補償另行計算。
(住院處 韓來旺 供稿)
按照省衛計委、省財政廳文件要求,2015年度新農合的籌資標準為個人繳納110元,中央、省、市、縣財政補助每人380元,合計為490元。
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一級醫院住院起付點為 100 元,可補償金額在100 元以上的部分按90%補償;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站住院起付點為300元,可補償金額在300元以上的部分按78%補償;縣中醫醫院住院起付點為200元,可補償金額在200元以上的部分按78%補償。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1000元,可補償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補償。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2000元,可補償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5%補償。省外三級及以上或其他醫院補償標準:住院起付點為4000元,可補償金額在4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5%補償。
新生兒出生時不在繳費時限內的(201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隨其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待遇,發生的補償費用與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計算,直至達到最高封頂線。新生兒當年免繳個人參合費用,不統計為當年新農合參合人數,各級財政不追加補助資金。
計劃內正常產住院分娩在落實國家補助300元的基礎上,新農合再按每例5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總費用不足800元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補償。剖腹產按每例8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
參合患者每人每年補償額累計最高12萬元。封頂線全年累計計算,包括住院補償、正常產住院分娩補助、一般門診統籌補償、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補償和大病二次補償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補償另行計算。
(住院處 韓來旺 供稿)